CE標志的意義在于:用CE縮略詞為符號表示加貼CE標志的產品符合有關歐洲指令規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Requirements),并用以證實該產品已通過了相應的合格評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聲明,真正成為產品被允許進入歐共體市場銷售的通行證。有關指令要求加貼CE標志的工業產品,沒有CE標志的,不得上市銷售,已加貼CE標志進入市場的產品,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責令從市場收回,持續違反指令有關CE標志規定的,將被限制或禁止進入歐盟市場或被迫退出市場。
申請CE認證的必要性:
CE認證,為各國產品在歐洲市場進行貿易提供了統一的技術規范,簡化了貿易程序。任何的產品要進入歐盟、歐洲自由貿易區必須進行CE認證,在產品上加貼CE標志。因此CE認證是產品進入歐盟及歐洲貿易自由區市場的通行證。CE認證表示產品已經達到了歐盟指令規定的安全要求;是企業對消費者的一種承諾,增加了消費者對產品的信任程度;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將降低在歐洲市場上銷售的風險。
歐盟CE認證流程:
1. 制造商相關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提出口頭或書面的初步申請。
2.申請人填寫CE-marking申請表,將申請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一并寄給實驗室(必要時還要求申請公司提供一臺樣機)。
3. 實驗室確定檢驗標準及檢驗項目并報價。
4. 申請人確認報價,并將樣品和有關技術文件送至實驗室。
5. 實驗室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申請人根據收費通知要求支付認證費用。
6. 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及對技術文件進行審閱。
7. 技術文件審閱包括:
(1)文件是否完善。
(2)文件是否按歐共體語言(英語、德語或法語)書寫。
8.如果技術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規定語言,實驗室將通知申請人改進。
9.如果試驗不合格,實驗室將及時通知申請人,允許申請人對產品進行改進。如此,直到試驗合格。申請人應對原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實際情況。
10.本頁第8、9條所涉及的整改費用,實驗室將向申請人發出補充收費通知。
11.申請人根據補充收費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費用。
12.實驗室向申請人提供產品測試報告或技術文件(TCF),以及CE符合證明(COC),及CE標志。
13.申請人簽署CE保證自我聲明,并在產品上貼附CE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