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認證是歐盟為了保護環境和人民健康而推出的一項限制在電子電氣產品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法規(在歐盟稱為Directive即“指令”)。該指令于2003年2月13日正式發布,被限制的有害物質包括: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6+),多溴聯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六項有害物質,2015年又新增了4項鄰苯二甲酸脂物質,被限制的有害物質增至十項,也稱為RoHS2.0。
當然,市面上商品林立,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需要做
ROHS認證的
不用做RoHS的產品清單:
RoHS指令規定了不適用該指令的產品清單,具體如下:
a) 涉及保護成員國安全的必要權益包括武器、軍需品、用于特殊軍事用途的戰爭材料
b) 設計送入太空的設備
c) 專為另一種不在本指令管制范圍內或排除在此指令外的設備而設計并將被安裝在其上的,只有作為該設備的一部分才能實現其功能,并且只能被同樣特殊設計的設備替換
d) 大型固定的工業工具
e) 大型固定設備
f) 人或貨物的運輸工具,不包括未經型式認證的兩輪電動交通工具
g) 只為專業用途而制造的非公路移動式機械
h) 有源植入醫療器械;
i) 由專業人員設計、組裝和安裝的利用太陽光在特定場所為公眾、商業、工業和住宅等長期提供能量的太陽能電池板
j) 專門設計用于研究和開發,并且只是企業與企業之間可用
除了不適用于
RoHS指令的產品外,還有一些產品滿足RoHS指令產品的定義,但是由于現有的技術手段無法找到更合適的替代品或者即便有替代品卻代價高昂不符合當前社會經濟效益需求,因此無法避免有害物質的過量使用,以及有些特定產品很難滿足限值要求,對于這些特定產品,RoHS指令在附件III和附件IV中給予了豁免以及限制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豁免不是一直都有效的,RoHS豁免的每一條款都有相應的有效期。企業需實時關注RoHS豁免的最新動態,及時更換產品中已失效的豁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