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在2013年7月11日正式實施后,進入到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妝品必須提供產品安全報告(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 CPSR)后方可上市銷售。法規附錄一詳細列出了化妝品安全報告(CPSR)所需包含的內容,其中共包括兩個主要部分:部分(Part A)包括組分信息、物理化學特性和穩定性、微生物含量和防腐劑有效性要求、包裝材料信息、正常和可預見使用情況、產品暴露信息、單個組分暴露信息、組分毒理檔案、產品已知副作用或嚴重副作用和其它產品信息。第二部分(Part B)包括評估結論、警示標簽和使用說明、評估理由和評估人資質信息。
什么樣的產品需要進行化妝品安全報告?
所有化妝品。根據歐盟法規定義根據歐盟法規定義,化妝品是用于人體外部任何部位(皮膚、毛發、指甲、口唇、和外陰部)或牙齒及口腔粘膜的物質(substance)或混合物(mixture),主要起到清潔、香化或保護作用,以達到保護良好狀況、美容或消除體臭的目的。紋身(Tattoo),化妝品布料(CosmeticTextile)也屬于該法規管理,但是如果假發、假睫毛和假指甲不屬于化妝品法規管理,但是使用的膠水則屬于化妝品的定義。
哪些化妝產品需要提供CPSR化妝品安全報告?
化妝品類都需要做。列如:粉餅,粉底液,遮瑕膏,定妝粉,蜜粉,腮紅,唇彩,唇膏,口紅,眼影,睫毛膏,眼線筆,眼線液,眼線膏,指甲油,卸甲水,爽膚水,洗面奶,乳液,面霜,眼霜,護膚精華,BB霜,隔離霜,護手霜,卸妝油,卸妝水,面膜,洗發水,護發素,染發膏,發膜,沐浴露,身體乳,防曬霜,香水等等。